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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鬼楼”背后的致命博弈
发布日期:[2007/7/3]    共阅[53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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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湖南省吉首市一座外形普通的职工宿舍楼,但居住在里面的人们却接连死亡。于是,各种怪异的传言渐渐传开,有人认为小楼前身是一个坟场,不知名的“鬼怪”夺去了人们的生命,有人则传言小楼的地下是“冤魂”的墓室,“冤魂”给这块地下了可怕的诅咒,一时间人心惶惶。从此,这座离闹市不远的宿舍楼成为了人迹罕至的“鬼楼”。
  为了揭开这座“鬼楼”之谜,曾住在该院的湖南省吉首市邮政局退休干部刘德胜夫妇用了近10年的时间来探寻真相,希望借助科学和法律来证明院内喷漆作业是这场连环死亡事件的凶手,可是,就在谜底揭晓之前,刘德胜也死了……

  致命的小楼

  “刘德胜是最后一个死的。”郑宏珠平静地对记者说,“我希望他真是最后一个。”

  郑宏珠就是刘德胜的妻子,去年11月22日丈夫的去世,更坚定了她探寻真相的决心。近日,郑宏珠带领记者“造访”了那座致命的小楼。

  从湖南吉首市人民北路往西走,离火车站不到100米地方,便是吉首市农机局和所属企业吉首市农机公司共用的院子。这是一个带天井的小院落,进入院子后便可见南北各有一栋居民楼,中间是一个长约30米、宽约12米的坪场。这两栋居民楼都是1981年建的,尽管历经20多年风雨仍坚实牢固,但外表看起来却显得有些陈旧了。

  刘德胜是当地邮政局的退休干部,因为儿子是市农机局的职工,所以随儿子居住在北栋宿舍楼的一套房子内。

  “因为住的大都是农机局的家属,所以邻里间的关系很好。”郑宏珠说,“大家平时都会串串门,住了10多年都相安无事。”

  可是15年后,一个名叫冯佩臣的邻居得癌症去世了。就在北栋的居民们为郑家的不幸哀悼时,第二个癌症患者也出现了。此后,这个只有20多户的北栋居民楼,先后又有8人患上癌症,加上第一个去世的冯佩臣,一共有8人死亡。

  “死去的8人中,职务最高的是农机局的一位在职副局长,不久,他的妻子也因同样的病症去世。”郑宏珠说,一家有两人以上患癌症的,还有原市农机局干部高从远家,高从远的妻子患肝癌于2001年1月去世,3年后,11岁的孙女也被查出了脑瘤。

  是什么造成20户居民中10人患癌的呢?1997年时,刘德胜开始了对这个问题的探索。很快,刘德胜在调查中发现,同在一个院内,南栋居民近年来却没有患癌症的。据专家介绍,从医学角度讲,癌症的正常发病率仅在十万分之几。为什么偏偏发生在北栋居民的身上呢?

  凶手是谁?

  一栋楼里的20多户居民竟有10人得了绝症,并陆续死亡了8人。在没有科学解释之前,迷信的说法开始蔓延。

  “那个院子以前是一片坟场,埋葬的都是无名尸首。”一个住在附近的居民跟记者说了这样一个传言,“那院子出事以后,有人请了一个‘半仙’来看过,‘半仙’说这有太多的孤魂野鬼在游荡,还说居民楼占了他们的地方,所以向居民们报复。”

  “盖楼房的时候曾经发现过一个巨大的墓室,施工队没有把墓室里的死人骨头清理干净就盖起了楼房。”一个自称目睹过盖房过程的人绘声绘色地说,“那墓室主人留下过诅咒,谁来占据他的墓室就会倒霉。”

  郑宏珠告诉记者,这两种让人恐怖的“不祥”之说在当地流传甚广,甚至在整个吉首市都有流传,人人谈之色变,不敢出入该小院,尤其怕与北栋居民接触。

  不过,有着多年党龄的刘德胜一直不信这样的迷信说法,他认为一定能从科学上找到依据,并要用法律来为死者讨一个“公道”。

  “除了居民楼,这个院子里还有一个对全市农用机动车进行年检、维修、喷漆等作业的机构。”郑宏珠对记者说。她指着进门口靠北边的一个墙根说:“除了响彻院内的各种噪音外,2003年前每年的7、8、9月全市拖拉机搞年检时,四五支喷枪就不停地在这里作业,喷出的油漆形成雾状,飘浮在院内,发出刺鼻的恶臭。晚上下班回到家,用手往桌子上轻轻一擦,就是一层油漆。”

  郑宏珠还记得,老伴早在1997年就对院内的环境表示了不满,并进行了投诉。1997年,无法忍受院内农机车噪声和喷漆恶臭的刘德胜夫妇和几位居民,便开始了行政投诉,要求有关部门责令农机局将农机检测、喷漆等作业搬出院子。次年7月14日,吉首市环保局向吉首市农机局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认定吉首市农机局在生活区、办公区喷漆属于有毒、有害作业,限期在20天内将检测站搬离出农机局院内。但吉首市农机局口头上答应,却迟迟不见行动。

  直到2000年10月的一天,刘德胜突然感到浑身无力。随后,他在妻子郑宏珠的陪同下,到自治州中医院做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令他一家人如坠冰窟———恶性淋巴癌。自己身体一直很好,怎么会得癌症呢?刘德胜一边治疗,一边向医生请教。医生听说他住在长期有喷漆作业的市农机局院内,似乎明白了什么,告诉他说:油漆中含有一种叫做“苯”的有害化学物质,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强烈致癌物。

  这时,郑宏珠才发现,与癌症患者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增加相对应的是,1996年以来,在院内进行喷漆年检的拖拉机大幅度增加了。

  为什么偏偏得病的都是北栋居民呢?郑宏珠对此的解释是,北栋的背面是公共厕所和垃圾场,居民根本无法开门窗。而临院子的这一边有阳台,每当院内喷油漆时,雾化的油气便会由此进入居民的房间。南栋则没有这个问题。

  逝世前的抗争

  认定自己和院内7位已经死亡的癌症患者,是长时间受院内喷漆作业的影响所致的刘德胜气愤之下,再一次找到市环保局的负责人,要求环保局责令农机局将农机检测站搬迁出去。

  2001年8月28日,吉首市环保局再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认定吉首市农机局“在单位宿舍院内进行喷漆活动,产生含苯有毒气体,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责令农机局“喷漆过程在室内进行,尽量减少恶臭气体溢出;尽快重新选址,使喷漆活动不在院内进行”。但面对这份整改通知,吉首市农机局依旧没有动静。

  市农机局的态度让刘德胜再也按捺不住了,他随即起草了一份起诉状,欲联合7位患癌症死亡者的家属向农机局讨说法。告农机局不就等于告政府吗?死者家属中,有的有子女在农机局或其他机关上班,怕告状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带来不利;有的由于家庭条件困难,觉得打官司前途渺茫,得不偿失,都不愿在诉状上签名。

  尽管这样,刘德胜仍未放弃自己的行动。2002年7月,他以个人名义把吉首市农机局告上法庭,认为其在机关院内从事拖拉机年检,喷出的油漆导致自己和同一栋楼的7人患癌症,请求法院判令吉首市农机局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9月11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吉首市农机局在生活区院内坪场进行农用机动车培训、维修、年检及喷漆作业,客观上对刘德胜及其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损害,应立即停止在农机局院内的喷漆作业。”一审判决同时认为,虽然喷漆气体中含有害物质“苯”,但由于致癌的原因存在着多种可能性,故对刘德胜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对于这份判决书,刘德胜认为没有触及到实质性的问题,当即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2年12月20日,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诉人患恶性淋巴瘤是否因喷漆造成的,缺乏扎实证据”为由,驳回了刘德胜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德胜对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服,于2003年初向湘西自治州检察院申诉,请求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抗诉要求。湘西自治州检察院认为,喷油漆导致癌症病发是一种基于常识的认识,吉首市农机局院内污染事实的存在,可从吉首市环保局的几份行政处罚通知中得到证实。法院作出的两审判决,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

  2003年7月18日,在州法院、市环保局的协调下,吉首市农机局将整车喷漆作业搬出院内,但仍在院内年检喷字。对于农机局这样敷衍了事的整改措施,刘德胜极为不满,继续向湖南省政法部门反映情况。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属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规定,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进行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受害人遭受了损害结果,加害人则应就污染环境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湖南省检察院同时认为,刘德胜有举证证明农机局有污染环境的行为和他被诊断为患有淋巴癌的损害事实。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农机局有证明污染环境的行为与刘德胜患癌症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农机局没有举出该证据,就应当承担败诉的责任。

  2003年12月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此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院认为,省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充足,随即指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2004年8月1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对刘德胜诉吉首市农机局喷漆污染损害人身生命一案,进行再审。让刘德胜意想不到的是,再审判决连原一审、二审判决认定的污染事实也不承认了。再审判决认为:吉首市环保局发出的两个通知书,均不能作为认定污染事实的证据,刘德胜没有在诉状中提出环境污染的事实,即使有损害结果的出现,也不能适用举证倒置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就在这一年,郑宏珠和老伴刘德胜以及院内的其他20户居民,逃也似地搬离了这个小院。

  继承亡者的遗愿

  转眼到了2005年。这年7月,也许是见刘德胜告状了无结果,吉首市农机局将农机检测站又搬回了农机局院内。

  这时,已经病入膏肓的刘德胜身体越来越虚弱了,不得不住进女儿所在的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作保守治疗。但性格倔强的他并未在死神面前妥协,仍然一边治病一边为官司奔忙。在湖南省检察院的帮助下,他再次就农机局喷漆污染残害居民生命的事实,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的再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错误,并于2006年1月1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06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成功后,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此案。然而,就在湖南省高院决定于2007年2月1日开庭再审时,刘德胜却在2006年11月22日去世了。

  刘德胜老人带着遗憾走了,但老伴郑宏珠并没有放弃这场环保维权官司,这位倔强的湘西女子决定代夫上法庭讨说法,“把官司打到底”。老人化悲痛为力量,四处向法律界人士请求帮助。刘德胜的遭遇,引起了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关注。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王灿发博导,以及法律帮助中心律师张晶晶等,均表示愿意免费出庭为原告提供法律支持。

  2007年2月1日,该案在湖南省高院第四次开庭,湖南省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到庭宣读了抗诉书,并全程监督庭审过程。这次庭审过程中,郑宏珠首次向农机局提出了77.69万元的赔偿,其中,包括30万的精神赔偿费。“如果在北京,这个诉赔不算很高,但对于一个县级市的农机局来说,肯定是个天价。”郑宏珠说。但被告代理人对于这个赔偿要求不予认定,他认为在没有证据认定刘德胜之死与油漆喷雾有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谈赔偿问题为时尚早。

  法庭辩论从上午9时到下午1时,仍然没有达成共识。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审判委员会商议后,择日再宣布判决结果。

  庭审后,王灿发对记者说,由刘德胜个人提起的这起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并不是十分复杂和重大的案件,却经过了四次审理、两级检察院两次抗诉,说明它不纯粹是一个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问题,而是公民环境权益维护与行政部门的地方保护等等方面的博弈。他说,在这种博弈中,我们希望看到是公民的环境权益得到维护,法律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南京《周末》

-----摘录于《西安晚报》 07年5月27日 http://www.xawb.com/gb/wbpaper/2007-05/27/content_12040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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